三门县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事务中心金明药业周边道路(一期进场道路)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变更批前公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、《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》和《三门县城乡规划公示管理规定》的规定,现将三门县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建设的金明药业周边道路(一期进场道路)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进行批前公示,征求公众意见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、《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Kaiyun 开云经审查,我局拟对该项目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,现进行批前公告,征求有关单位和公众意见。建设项目选址范围和规模详见本公告。其他内容可到三门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查询。欢迎在公告期限内提出意见、建议,Kaiyun 开云以书面形式反馈本单位。
申请人、利害关系人如认为本人(单位)与该许可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,Kaiyun 开云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(单位持有效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)及与该项目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相关权利证明,在2024年4月28日前提出听证申请。逾期不提出的,视为放弃申请听证权利。本单位审查并确认申请人、利害关系人身份后,将依法组织听证,如经确认的利害关系人超过10名,将通过抽签方式确定10名利害关系人参加听证。人作为听证参加人。
1、联系电线、来信请寄:三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综合窗口,邮编:317100